关于我校参保学生暑假及实习期间医疗保险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1年07月05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各学院:

暑假将至,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使学生明确报销程序,方便报销顺利实现,学生工作处依据《哈尔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就有关暑假及实习期间我校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暑假及实习期间,我校参保学生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凭医保卡直接刷卡入院,并于第一时间打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451-84871953)

二、暑假或实习期间,我校参保学生于哈尔滨市以外的原户籍地或实习地因病住院,需第一时间打电话备案,并由学生本人先现金垫付,妥善保管相关票据、材料,于出院后携带报销所需材料去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备案电话:0451-84871953)

三、暑假及实习期间,因意外伤害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需第一时间打电话备案,并由学生本人先现金垫付,妥善保管相关票据、材料,于下学期开学后将报销所需材料送交学校学生工作处医疗保险科,由医疗保险科统一送交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备案电话:0451-53607657)

报销所需材料、报销地点等,详见附件。

附件:学生医保报销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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