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首期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的通知
2011年07月05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本科高校教学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会议及《关于大力加强全省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托省内“985院校”和“211院校”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实施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现就做好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时间: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

二、访问学校和专业:

2011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接收学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名额由省高师中心统一协调。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年接受省内访问学者的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详见附件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也可自行联系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和科目,与导师确定访学计划,申报访问学者。

三、选派条件

各单位在推荐访问学者时要结合本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

1.选派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校重点培养的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资助方式

本项目访问学者培养所需经费按照“四个一点”的原则筹措,即省教育厅资助一点,接受学校减免一点,选派学校支持一点,访问学者承担一点。对入选本项目的省内访问学者省教育厅每人资助5000元,哈尔滨工业大学资助3000元。教育厅资助部分的培养费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拨付,由接受学校掌握,专款专用。

省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由选派学校和访问学者本人分担。

五、材料申报

各单位将获得推荐的访问学者申请者填写的《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访学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和《哈师大201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黑龙江省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1份报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材料提交时间:2011年7月12日下班前

材料提交地点:行知楼大楼1127室

联系人:姜雪娥、刘威

联系电话:88060196、88060161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2012学年度接受黑龙江省内访问学者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访学登记表

附件3: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4:哈师大201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黑龙江省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1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加拿大百年理工大学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参保学生暑假及实习期间医疗保险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