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哈师大代理站人事代理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07月05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29号)、《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具体问题的通知》(黑教职改字[2011]2号)和《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哈师大人发[2006]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人事代理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哈师大人事代理站存档满一年以上,同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评审标准的人员。

二、评审标准及问题说明

(一)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2011年1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1. 教师系列按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2. 科研系列按照《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3. 图书资料系列按照《黑龙江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4. 工程、实验系列按照《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二)新《标准》具体问题的说明

1.关于申报人员资格问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需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所谓被聘在岗,指本人现已聘最高任职资格岗位。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如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经考核合格,分为下列两种情况执行。

(1)申报教师、科研系列的校本部、基础教育学院和文理学院人事代理教职工,可按照我校《教师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哈师大发[2008]10号)和《科研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哈师大发[2008]11号)文件执行。

(2)申报教学、科研、图书资料、工程和实验系列的恒星学院、艺术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执行黑人保[2009]248号、黑教师[2009]263号文件。

其他人员执行新《标准》。

3.业绩问题:

(1)工程项目、设计项目、科技创新、开发奖励等,可等同于同级别的科研成果奖励。

(2)特色专业、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奖等,等同于同级别“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成果奖励。

(3)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者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者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文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可等同于同级别业绩奖励。

(4)学科、专业带头人等,可等同于同级别教学名师。

(5)申报中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参与多部教材编写的字数可以累加计算。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需上报的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拟评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册》(附件1)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请于7月9日前发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邮箱hsdshizike@163.com(请在邮件题目标清“人事代理”字样);

2.任职资格评审表, 流动人员审查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单(附件6),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证明(附件7),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免试审查表(附件4);

3.现任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由哈师大人事代理站负责);

4. 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 毕业证、学位证(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等;

6.获奖证书、专利材料;

7.课题(含立项、成果鉴定、结题、经费证明等材料);

8. 论文、著作、教材等;

9. 历年委托档案保管合同书及档案保管费发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二)材料要求

上报的材料必须装袋(每人一个标准档案袋),材料袋封面(附件3)必须按表样(包括字体和字号)打印,不得手填。材料袋封底注明学校、学科、姓名、拟晋职务、晋升方式。如:“哈师大 数学 某某 副教授 改职”。字体要求为黑体简1号,必需在同一行内。

材料数量必须与材料袋封面所填份数完全相符,袋内材料放置顺序及号码标志必须与材料目录及号码标志完全一致(材料编号用口取纸贴于每一材料封面的右上角处,口取纸横线上行填写材料编号,横线下标出论文所在页号或著作角色、字数等,论文所在页需折叠)。请自备带有塑料插页的资料册及档案袋以便于整理材料。

四、其他要求

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通知精神,组织好评审材料的上报工作,避免出现错、漏人员的情况。

五、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8月24日 恒星学院、艺术学校

8月25日 校本部、基础教育学院、文理学院

材料请上报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1127室)。

六、会议要求

人事处将于7月12日下午2时在江北图书馆1楼会议室为参评人员讲解评审要求,请参评的人事代理人员按时参加。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守斌 姜雪娥 刘威

88060160 88060196 88060161

附:1.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拟评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册

2.申报学科目录

3.申报材料目录

4.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5.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6.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

7.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证明

人事处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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