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暑假前及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各类案件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应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万无一失,并将检查情况报保卫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在假期要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委员会将于7月11日和12日利用两天时间集中对我校各校区、各单位的安全自检自查情况和暑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单位在放假前应集中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针对防火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明确提出具体安全注意事项与要求,尤其是要教育学生不要到江河湖泊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值宿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全力保障本单位的安全。放假前要将假期值班、值宿人员名单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各一份。各部位的值班值宿人员和门卫、更夫假期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执行出入人员验证制度,认真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要求。由于失职而造成案件或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暑假期间任何人不准在教学楼、办公楼内安排函授生和外来人员住宿。
五、在校举办学习班和各种活动、会议的单位,要于7月15日前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并要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他们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随身携带有效证件,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六、后勤集团及其它聘用临时工的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使其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制度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七、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比例确定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并负责对留校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公寓管理部门要集中统一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事宜,并于7月15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和住宿房间号码报江南校区保卫处综合科。
八、公寓管理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回家学生的行李物品的保管工作。学生的行李物品应集中存放在二楼以上的房间,并指定专人看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许存放在宿舍里。
九、各单位假期要落实好水源、电源的管理,封闭好门窗,不使用的房间部位一律要贴上封条。因工作需要暂不作封闭的办公室、教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十、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函授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要求,教育函授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检查,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搞好住宿公寓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望各单位认真落实以上各项要求,全力确保我校暑假前及暑假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保卫处值班电话:松北校区:88060110、88060119
江南校区:88069110、88067425
基础教育学院:57366110
阿城校区:53773180
保卫处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