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总结教研室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和推动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规范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研究室评比办法》规定,我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优秀教学研究室评比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秀教研室评比主要从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组织与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与科研工作、师资队伍等五个方面来衡量。
(一)思想政治工作
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研室成员热爱教育事业,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改革实践,参与各项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研室内部团结协作,风气良好。
(二)教研室组织与管理
1.教研室建制完整,建立听课制度、试讲制度、教学检查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观摩和示范教学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教研室负责人责任明确,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教研室工作条例》;有独立的或相对固定的业务活动场所,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学习教育理论,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教学问题以及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有认真详细的教研室活动记录。
3.制定健全的教研室工作计划。根据教研室自身建设情况制订长期和短期工作计划。每学期初,教研室应对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学期末,教研室应对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
4.反映本教研室各门课程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各种教学档案文件齐全,保存完备,课程档案建设规范并及时交学院、教务处归档。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1.注意教学改革和研究。教学思想活跃,主动从事教学各个环节的改革且有创意;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有专题研究,并推动了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公开发表高质量的教研、教改论文,有省级、校级教改立项项目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2.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充分、有效地利用现代教学技术和手段,授课效果好,多媒体等教学课件制作质量高。
3.注重实践教学和实验教学,实践教学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注重内容更新并创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能开出一定数量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效果良好。
4.严格执行教材选用和评价标准。教材选用整体水平高,使用效果好,并能积极组织编写有特色、高水平的教材。
5.教学研究室如果具有国家级、省级、校级的教学名师、精品课程或优秀教学团队,在同等情况下则优先评选校级优秀教研室。
(四)教学与科研工作
1.教研室全体教师能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2.任课教师认真抓好每个教学环节,教学效果优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优良率在95%以上,无不及格教师和教学事故。
3.充分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优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广泛开展科研活动,科学研究成绩突出。
(五)师资队伍
1.教师队伍健全、稳定,有教学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学术)带头人,老、中、青相结合。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独立讲授一门本科课程。
2.师资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知识结构基本科学合理,教师梯队发展趋势好。
3.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其培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能认真实施,且具有明显效果。能通过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按照师资培养计划,以指导备课、试讲、组织公开课、相互听课等形式开展“传、帮、带”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尽快提高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
二、评选程序
1. 教研室自评。学院(部)各教研室根据《评比办法》和《教研室工作条例》进行自评,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写出自评报告,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教研室申报表》,连同教研室工作计划、考勤记录、教学观摩记录及教研室成员的论文、著作、项目、成果证书等原始材料,一并提交各自所在学院参加全院评比。
2. 学院评审。各学院在听取各教研室的汇报、审阅自评报告及《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教研室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基础上,进行学院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各学院可根据教师人数、教研室总数比例,择优推选 1-2个教研室参加全校评比。若推荐教研室为2个,需要评出学院推荐顺序。
3. 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教研室进行评审,并评选出校级优秀教研室,名额数根据申报的数额确定。
4.对优秀教研室进行公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奖励办法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教研室授予“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并奖励优秀教研室基本建设经费1万元。
四、材料要求
1.教研室工作计划、考勤记录、教学观摩记录以及教研室成员的论文、著作、项目、成果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套(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统计时间为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
2.《学院教学研究室设置申请表》(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教研室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2份;《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教研室申报表》(附件3)30份;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hsd8806@126.com。
3.各学院于2011年9月2日将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30)。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电话:88060147。
附件:
1.《教学研究室设置申请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教研室情况汇总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教研室申报表》
4.《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
5.《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研究室评比办法》
教务处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