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06月03日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通讯员许宏艳

各单位:

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于6月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2.重点项目限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人员申报,项目以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学术创新和成果创新,每个基地申报1项,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基地不得申报;面上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重点围绕学校学科优势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科学研究;指导项目主要面向非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3.为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研究人才的培养和热点问题研究工作,从今年开始,决定在面上项目增设博士青年(35岁以下)资助项目和热点问题研究项目,博士青年资助项目申请人须是省属本科高校35岁以下博士(已毕业),热点问题研究项目申请人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校可以申报1项,填报《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填写"申请项目汇总表",请分别注明博士青年资助项目和热点问题研究项目。

二、申报范围

1.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可以申报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

2.部委属、市(局)属和民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哈尔滨剑桥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只能申报指导项目。

3.普通高校民办独立学院只能申报指导项目,申报工作由依托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组织。

三、申报要求

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2.2007年以前立项未结题验收的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3.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4.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1)提交材料: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面上和指导项目一式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省教育厅一份)、重点项目一式五份,《申请书》必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2)上报时间:

2011年6月15、16日上报初稿。

网上录入信息时间如下

6月21日上午:人文

6月21日下午:政法

6月22日上午:管理、传媒

6月22下午:教育

6月23日上午:东语、斯拉夫、西语

6月23日下午:国际交流、经济

6月24日上午:社会与历史、体育

6月24日下午:外共、马克思主义学院

6月27日上午:美术、音乐

6月27日下午:图书馆、阿城

(3)联系人:梁继峰

(4)上报地点:综合行政楼846室

(5)联系电话:88060543 13009872157

附件1:《关于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申请书

附件4:项目情况简表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1年6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届部分贷款毕业生结清贷款或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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