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国高教学会和省高教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年05月20日   教务处通讯员马晓春

各学院:

按照中国高教学会《关于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省高教学会《 关于开展省高教学会“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本年度“十二五”规划课题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国高教学会课题和省高教学会课题要分开申报,分别填表。学校将申请中国高教学会的课题先报送省高教学会,省高教学会评审立项后,再择优推荐申报中国高教学会课题(共推荐10项课题)。申请省高教学会的课题经学校初审后报送省高教学会,由省高教学会评审、立项。申请人要根据申报级别填写相应的中国高教学会或省高教学会文件。

二、中国高教学会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推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的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二)选题要求

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应主要以《课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申报人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在《课题申报评审书》封面上应标明申报课题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如超出指南范围,可在相应栏目内用适当文字表述。

(三)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应在2-4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形成代表作。

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3篇学术论文。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两年内有优先使用权。

(四)材料要求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课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sd8806@126.com

2.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

三、省高教学会课题申报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高等教育自身发展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事实支持和智力保障。遵循学会宗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群众性教育科研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为繁荣和发展我省教育科研事业,建设高教强省贡献更大力量。

(二)课题类别

课题分专项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分重点规划课题和规划课题)、青年专项等三类。专项重点课题以建设高教强省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代表省域水平的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侧重应用研究,要能有效解决教育实践中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申报人只能选报一种,限报一项。经申报人同意可依课题等级顺延立项。省高教学会在所有申报课题中,经严格评审,拟选出若干项课题(暂定最少10项)予以经费资助。

(三)选题范围

申报课题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我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点和我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针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专项重点课题研究项目见《课题指南》(见附件5),申请人可依据研究方向,根据理论与实践需要确定具体研究题目;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自拟题目和研究内容,鼓励反映高教强省建设需要和学校、教师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

(四)申报条件

1.专项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重点规划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申报青年专项课题年龄不得超过40岁(包括课题组成员),不具备职称和学历要求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五)立项程序

课题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6),由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并在审核通过的立项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盖章,统一汇总后报送省高教学会秘书处。由省高教学会秘书处组织学会学术委员会对课题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经省高教学会会长、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准予以公布。

(六)结题要求

1.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所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包括研究报告。专项重点课题成果要求研究报告能为教育决策部门决策服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二篇学术论文,并在省内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影响;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成果能为学校发展和教师发展服务,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成果可包含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编写的教材或讲义(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有使用证明)等。

3. 课题负责人、名称、主要内容、研究时限变更须填《课题变更审批表》,至少提前半年提交。

(七)材料要求

1.课题申请人需要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7)一式一份,以上两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sd8806@126.com

2.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中国高教学会和省高教学会的课题申请人需在 5月30日将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30室),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电话:88060147。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中国高教学会课题情况汇总表》

4.《关于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5.《省高教学会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6.《省高教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7.《省高教学会“十二五” 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汇总表》

8.《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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