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04月20日   教务处通讯员马晓春

各学院: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我省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立项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学院根据此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及时填报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本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践环节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解决创新创业教育的难点问题,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项目名额与类别

此次全省拟评选30项,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项。立项项目分为三种类别,分别为总体性项目、专业类项目、专项项目。具体如下:

(1)总体性项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整体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本类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特点进行面向学校全体学生进行全面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综合改革。

(2)专业类项目。基于某类专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本类项目要求选择条件成熟的专业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

(3)专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是我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所面临的共性课题,包括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教学模式研究、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与实践、高等院校创新创业系列教材建设、高等院校创新创业实践体系建设、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5个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1)《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A4纸打印,一式16份。

(2)《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实施方案》,A4纸打印,一式16份,封皮格式见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sd8806@126.com,以“**学院创新项目”为邮件名。

2.申报时间

请申报学院于2011年4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江北校区实验楼830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电话88060147。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申报表》

附件2:《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实施方案》封皮格式

附件3:《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1〕90号)

教务处

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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