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中“2008年起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文件关于“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高广大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我校学生就业指导处自2008年以来在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和各学院的配合下,经过三年的课程建设,已成功为我校大一学年开始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大二学年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其中《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已经列入教学计划,36学时,2学分。按照课程建设计划,学生就业指导处拟在大三学年开设《大学生求职技巧》,大四学年开设《创业课程》。
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师资的选拔培养,经过两次遴选,我校现有26名就业指导教师,全部参与了教育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相关学习,获得了骨干教师证书。学生就业指导处聘请大道至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我校毕业年级辅导员举办了《求职能力课程》、《创业能力课程》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工作坊》三场培训,部分参训教师也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为进一步补充师资力量,壮大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学校现在全校范围内第三次公开遴选就业指导和创业课程教师。推动就业指导师资队伍进一步向规范化迈进。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为正、徐晓风
副组长:郭崇林、张旭东
办公室:刘春玲
2、选拔条件
参与选拔的教师要自愿报名,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主抓过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学院书记、副书记、担任过毕业年级辅导员;
(2)有工作热情,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
(3)有过授课经验;
(4)参加过学生就业指导处组织的《求职能力课程》、《创业能力课程》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工作坊》的培训,成绩优秀,获得过结业证书。
3、时间安排:
3月7日――3月9日,报名阶段(逾期不予办理)
3月10日,资格审查阶段
3月11日,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可免除试讲)
4、考核方法及步骤:
(1)在网上填写《遴选申请表》,发送到邮箱hsdjylcl@163.com,并打印一式六份,交到行政楼516室;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选资格;
(3)在获得参选资格基础上进行面试、试讲,组织专家团评审,确定就业指导及创业课程教师名单。
联系人:刘春玲
联系电话:88060350(办) 13359711455
附表1:《就业指导及创业课程教师遴选申请表》
哈师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