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科技厅的要求,凡于2010年评定验收鉴定结题的所有项目,均需在省科技情报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特别是拟申报各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必须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成果登记须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登记表”在“成果登记系统”中添写并打印。成果登记相关文件及“成果登记系统”请在
http://cg.hljkj.cn/kjcgdj/sn/200901/t20090116_96582.htm处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5.0)。
2、科技成果登记分两类,第一类:应用技术类成果;第二类: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请根据成果的类型选择其一进行填写。填写前请详细阅读“封面填写说明”和“填报说明”。
3、填写时所有栏目不能缺项。
4、封面“推荐单位”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登记单位”填写黑龙江省科技厅。“批准登记号”和“批准登记日”不用填写。
5、第1页,第9项“学科分类”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填写,最多填写2个;第10项“中图分类”按《中国图书分类》编码填写,最多填写2个。相关信息,在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菜单中查询。
6、第3页“成果完成单位情况”:“单位法人代码”填写:41400180-4;“邮政编码”填写150025;“通信地址”和“网址”填写学校相关信息;“电话”填写科学技术处电话:88060170。“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均填写课题组人员相关信息。
7、“成果简介”一栏中要求用300以内的字数介绍课题的主要内容。
8、在系统录入结束后打印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系统导出文件的压缩包一并交科技处。压缩包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地址:yuxiaodong_2008@126.com。此外,还须提交成果鉴定证书或评定验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省科技情报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4号黑龙江生产力促进中心二楼(火车站龙门大厦贵宾楼对面)。联系人:唐耀莉 联系电话:0451-53623290
10、对以上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均有严格的时间规定,我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多谢合作!
科学技术处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