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申报工作和2011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
二、凡参加省科技奖推荐资格评审的项目必须于2010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成果登记,没有登记的项目,按照省科技厅要求不能参加2011年省科技奖评审。
三、推荐省科技奖项目,从符合条件的省高校科技奖中择优(一般二等奖以上)推荐;对自愿不参加2011年省高校科技奖授奖,只申请省科技奖推荐资格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须按照省高校科技奖的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后,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含直报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含原件一份)。
五、报送地点:江北实验大楼844。报送时间: 12月16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于晓冬 88060170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2、推荐书
科学技术处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