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进展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申报
2010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两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按照《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12月27日将电子文件及两份纸质原件(经本人签字)送交科学技术处(综合实验大楼844室)。
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经本人签字)两份,于2010年12月27日前送交科学技术处(综合实验大楼844室)。
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免费下载。
联系人:刘海坤 88060170
科学技术处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