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项目配套基金。对于2010年批准立项,且符合《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项目配套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12月13日16时将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实验楼844室)。
联系人:刘海坤、88060170。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项目配套基金申请书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计划实施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