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 “十一五”在研课题结题的通知》及《确定 “十一五”期间第四批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十一五”项目结题及教育科研骨干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十一五结题的组织工作和骨干教师的申报工作。
我校具体安排:
1.上报材料:
(1)“十一五”项目结题材料:结题书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
(2)骨干教师申报材料:①《黑龙江省教育科研骨干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②《黑龙江省教育科研骨干培训证书》复印件;③课题任务下达书复印件;④课题若已经结题,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未结题提供课题研究总结和课题研究成效证明材料;⑤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一、二等奖获奖证书复印件;⑥所在单位出具的被推荐人的教育科研事迹介绍。除《黑龙江省教育科研骨干推荐•审批表》单独上报外,其他材料可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评审后存档,请留好备份。
2. 上报时间:2010年11月19日
3.上报地点:综合实验楼846室
4.联系人:梁继峰
5.联系电话:88060543
附件:1.《关于 “十一五”在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2.《确定 “十一五”期间第四批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
3.结题书
4.变更表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