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2010年度龙江学者招聘工作的通知
2010年11月16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0年度龙江学者招聘、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0]15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度我校龙江学者招聘和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各学院要按照《龙江学者聘任办法》中有关龙江学者岗位设置的原则和条件,在优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的前提下,从我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的实际需要以及我校强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出发,确定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岗位。

2.岗位设置要紧密结合国家实施的“985工程”、“211工程”和我省实施的高校“1115工程”,以及高教强省重点建设的“五个一批”中的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创新团队)和科研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加快我省经济发展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要紧密结合国家和省里确定的重点科技攻关、创新体系建设和重点发展领域。

二、招聘要求

1.继续加大招聘力度。各学院要着眼于高层次人才总量的增长,把龙江学者招聘工作作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和提升学院综合实力的战略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启动一切对外联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下大力气从省外和海外招聘龙江学者。

2.严格掌握招聘条件,保证招聘质量。龙江学者招聘的学科范围原则上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其中,讲座教授必须从海外招聘。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龙江学者聘任办法》规定的招聘程序,考核、遴选、推荐候选人。要重点考查应聘者的自然情况、基础条件、主攻学科方向及学术水平、主要学术成就、科研与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和科学精神等。对于推荐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学院要进行政治条件审查,其中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应研究提出正式意见,认真掌握候选人的政治标准。

3.龙江学者年龄要求。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大不许超过55周岁。

4.龙江学者工作时间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掌握候选人到岗工作时间,特聘教授候选人每年实际到岗时间必须保证最少9个月,讲座教授候选人必须保证最少3个月,候选人不能承诺达到此要求的,学院不得推荐。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四、推荐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龙江学者候选人的正式报告一式一份。

2.每位龙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10份。推荐表必须通过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不得对其内容做另行修改。

特聘教授推荐表中第一至六项由候选人本人填写,七至八项由学院填写,其余部分由学校填写;讲座教授推荐表中第一至四项由候选人本人填写,第五项由学院填写,其余部分由学校填写。

3.每位龙江学者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一册)。附件材料包括:

① 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 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复印件;

③ 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⑤ 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4.龙江学者候选人附加信息页一式一份。具体表格样式可与推荐表一起下载。表中关于“学科类型”栏可根据《龙江学者申报学科领域分组目录》(见附件4)填写。

5.特聘教授推荐人选原则上为非校级领导职务,如为高校现职校级领导,或相当于高校校级领导职务,必须在推荐的同时由候选人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其聘任为特聘教授即免去其校级领导职务。推荐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时对此要予以说明。

6.学院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的书面意见。

7.以上材料(1、2、4、5、6项)的电子版一份。

五、材料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将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候选人相关材料上报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综合实验大楼1127室)。

联 系 人: 杨守斌 姜雪娥

联系电话: 88060160 88060196

附件:1.龙江学者聘任办法

2.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含附加信息页)

3.龙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含附加信息页)

4.龙江学者申报学科领域分组目录

人事处

2010年1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 “十一五”在研课题结题的通知》及《确定 “十一五”期间第四批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十一五”期间第三次省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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