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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办理租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地下车位的教职工请于2010年11月22日、23日(上午9:00 -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江北住房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到房产科开具江北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本人所在部门的出具的证明,到行政楼421室办理租车位手续。一次性缴齐一年或半年费用,按交款先后顺序选车位,车位一经选定后不许变更,同时签订租用车位协议书一份。
联系电话:88060718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