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 “十一五”省教育厅重点学科(群)学校自评会议的通知
2010年11月24日   学科学位处通讯员崔佳月

各重点学科带头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黑教研﹝2010﹞160号)通知要求,我校于11月25日召开 “十一五”期间省教育厅重点学科(群)学校自评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25日8:30—14:10教育厅重点学科答辩;

2010年11月25日14:10—15:00专家讨论评选优秀学科;

2010年11月25日15:00全体学科带头人及材料工作人员听取专家评议。

二、地点:综合实验大楼915室。

三、参加人:各重点学科带头人、材料工作人员。

四、答辩要求:

1、各学科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之内。

2、答辩结束后,全体学科带头人及材料工作人员于15:00统一到915室开会,听取专家意见及评审结果,对材料进行修改。

五、答辩顺序:

序号

时间

学科名称

序号

时间

学科名称

1

8:30-8:40

中小学教师教育

2

8:40-8:50

黑龙江流域非物质艺术文化遗产研究

3

8:50-9: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4

9:00-9:10

科学技术哲学

5

9:10-9:20

思想政治教育

6

9:20-9:30

课程与教学论

7

9:30-9:40

体育教育训练学

8

9:40-9:50

文艺学

9

9:50-10:00

中国古代文学

10

10:00-10:10

英语语言文学

专家休息时间:10:10-10:30

11

10:30-10:40

俄语语言文学

12

10:40-10:50

日语语言文学

13

10:50-11:00

音乐学

14

11:00-11:10

美术学

15

11:10-11:20

中国近现代史

16

11:20-11:30

基础数学

午间休息11:30-13:00

17

13:00-13:10

凝聚态物理

18

13:10-13:20

物理化学

19

13:20-13:30

自然地理学

20

13:30-13:40

植物学

21

13:40-13:50

遗传学

22

13:50-14:00

教育经济与管理

23

14:00-14: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学科学位处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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