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各单位:
即将进入冬季,天气寒冷、干燥、多风,最容易发生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更强的防灾意识、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全面细致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学校的冬季防火工作。
现就今冬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特别是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经常进行遵章守法教育,自觉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二、各单位要进行包括电源、线路、电器设备检查在内的防火安全大检查。(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头)
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对火灾隐患要认真整改,不留死角。有些不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限期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做好学生公寓、幼儿园、宾馆及招待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是防火的重中之重部位,要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和幼儿园、宾馆及招待所要加强防火巡查,加强所属人员安全教育。禁止在学生宿舍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包括使用电炉子、电磁炉、电热煲、电水杯(壶)、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私拉电线、不私接插座。
四、加强实验室防火工作。
认真落实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人情况下运行实验设备设施。下班后要关好电源、气源、水源。做好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工作,严禁私自或超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区域设置安全防火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五、确保全校消防通道畅通。
各办公楼、实验室、教室、宿舍、食堂、招待所等楼道内,不准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不准在楼梯间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完好。
六、加强施工防火工作。
有施工项目的单位和从事施工的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消除消防隐患,禁止违规施工。各单位从事电气焊作业或需要使用明火的,要提前到保卫处办理动火证,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加强校园枯枝、荒草、落叶等易燃物品的清理,及时消除校园室外防火隐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哈师大发【2009】3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园内公共区域防火安全责任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校园公共区域防火安全责任分担区的管理责任,加强防火巡查,及时清理和处理各类易燃物品。
八、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情、会报警、会指挥人员疏散。所有值班人员要履行职责、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问题。
冬季防火工作继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校内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及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附:安全防火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