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
2010年10月20日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通讯员许宏艳

各单位:

2010年度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科研培育基金、预研项目、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申报要求

①现正承担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0年度项目。

②每个申报项目需相应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十五份,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shekechu@126.com,申请书填写格式规范见附件6。

③每位申报者准备5分钟答辩词,具体要求见附件7。

④申报材料的时间:2010年11月15日16:00点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地点:实验大楼0846室

联系人:许宏艳

联系电话:88060541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

第一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资助条件:当年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资助额度:每项4万元。

结题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①B类学术论文3篇或C类学术论文5篇;

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

第二类: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

资助条件: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省高校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省高校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指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副高级职称或获得本项目第一类别资助两年以后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第一线的教学科研工作者。

资助额度及数量:每项2万元,共资助15项。

结题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①B类学术论文2篇或C类学术论文3篇;

②获得省高校青年学术骨干计划项目资助;

③获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

⑤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佐证材料要求:近5年来申请者主持或参加过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审批单复印件、科研奖励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学术专著的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评审结束后学校存档,不予退还。

(二)科研培育基金项目

资助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以中级职称为主,适当考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科研人员。

资助额度及数量:每项1万元,共资助15项。

结题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一条为必备条件,方可申请结题。

①发表B类学术论文1篇或C类学术论文2篇;

②获得厅级以上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

③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

(三)预研项目

学校设立预研项目的宗旨是瞄准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突出我校特色,针对我国、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通过预研究争取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或省社科基金项目,形成有特色的、有影响力的稳定的学术方向。

申报方式:为了增强申请高层次项目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稳定的有影响力的学术方向,今年预研项目将采取学术“团组”的形式申报,即要求以研究方向或研究点为基础,组成系列课题进行申报。每个团组申报3-5个研究课题,每个课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该系列中的所有课题又要构成一个独立的研究方向。团组中的课题的不能与校级学术团队、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的课题重复。

资助条件:

可以跨院系确立研究团组成员队伍,学校将以系列课题的方式进行资助。要求:

①研究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与国家各类重大项目计划方向衔接的背景。

②研究项目应是重要科学前沿问题,体现学科交叉和综合。

③项目负责人年龄在为55周岁以下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争取国家哲学社科青年项目可以是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

④项目组成人员的学科结构要与研究内容相匹配,要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梯队,要有与拟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较为丰硕的前期研究成果,且基本工作条件和时间有保证。

资助额度及数量:每个团组资助7-10万元左右(视团组中项目情况而定),共资助6-8个团组。

结题要求:

该类项目以团组为单位进行申报,以课题为单位进行结题。(即每个团组下设的各个预研项目均结题后,视为该团组结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结题。

①争取到对应层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

②B类学术论文2篇或C类学术论文4篇。

佐证材料要求:近3年来项目组成员主持或参加过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审批单复印件、科研奖励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学术专著的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

(四)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资助条件: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的成果。申报者必须提供完整的书稿一份,并且字数在20万字以上。

资助额度与数量:每部3.5万元,共资助5部。

结题要求: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在国家级出版社(附件8)出版,并在著作扉页醒目位置标注“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

2.《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书

3.《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

4.《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预研项目》申请书

5.《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6.申请书填写格式规范

7.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答辩要求

8.国家级出版社名录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0年10月1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对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团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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