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文社科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了解现阶段我校人文社科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2010年按计划实现预期的项目成果,对我校的校级人文社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中期检查项目
2009年度立项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2.结题验收项目
2008年度立项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以及2005-2007年度在研的各类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检查内容
1.中期检查项目
①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
②项目研究中期成果情况:包括中期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
2.结题验收项目
(1)2008年度立项的各类项目
①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最多延期半年结题。
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可延期1年结题。
③各类项目主要考察上级项目申报情况:如未申报过上级项目,且无成果的不予延期,将做撤项、收回剩余经费处理,两年之内不得申报任何校级项目。
(2)2005-2007年度立项的各类项目
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最多延期半年结题。
三、材料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
①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②中期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检查结束后不退还。
③如有重要事项变更,需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分别按中期检查表、中期研究成果、项目变更审批表的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
2.结题验收项目
①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验收报告》(附件3),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两份,验收合格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档保存。
③如有重要事项变更,需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分别按申请验收报告、项目研究最终成果、项目变更审批表的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上报时间:2010年11月15日-19日
上报地点:实验大楼0846室
联系人:许宏艳
联系电话:88060541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验收报告》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