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十•一”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28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各校区、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了加强“十一”假期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现将有关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假前安全教育。

二、各单位在假前应对所属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所在单位需设立专人死看死守。要加强所属各办公室、实验室、微机房等部位的管理,处理好门窗水电等事宜,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应制定本单位的假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三、各单位在放假期间要认真安排值班值宿工作,教师值班期间应对本单位所属各部位进行检查;

四、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在假前组织对我校各校区有关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五、放假期间保卫部门将加大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对我校各校区重点要害部位、各单位值班值宿工作进行检查,对外来人员车辆及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六、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江北校区:88060110 江南校区:88069110

文理学院:53773180 基础教育学院:57366110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0年9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公务用车有关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关于召开2010年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