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高教强省建设的作用,吸引和支持他们到我省高校工作,增强我省高校的科技实力,推进人才强校,实现高教强省目标,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黑教科〔2010〕123号)规定(详见附件1),现将2011年度推荐申报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启动项目两类。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发展需要的装备制造业、石化工业、能源工业、绿色食品、生物产业、医药工业、森林工业、绿色农业和畜牧业等领域的相关研究;注重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
二、资助对象及申报人员条件按照《管理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要求执行。本计划资助的侧重点是高层次人才培养,以研究项目作为载体,开展的项目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项目。
三、“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项目情况统筹安排。
四、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技和人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前两名、承担省教育厅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此项目负责人申报。
五、推荐项目须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申请书》需用A4纸,一式8份(至少含一份原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50页,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六.、推荐项目须先进行网上申报,由学校集中申报材料后,指定管理人员在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上统一申报(网址:http://61.167.33.1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16时。
七、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刘海坤 88060170 实验大楼844室
(哲学社会科学类)联系人:梁继峰 88060543 实验大楼846室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与申请书
以上附件详见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