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用人计划的通知
2010年09月21日   人事处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教强省战略规划,加快推进我校强校建设的实施步伐,逐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补充师资队伍数量,全面加强学生工作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1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各单位上报用人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制定用人计划时,要着眼于本单位未来5至10年发展建设的需要,认真统筹,长远规划;要立足本单位的编制数量、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博士点建设、学术团队建设、教学和科研建设等实际需求,科学选人、用人;要充分考虑专业和学术科研团队的梯队结构建设,坚持师资队伍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学缘结构的合理配置。

2.对于传统优势学科,各单位只能上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用人计划;对于新兴特色学科,要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特殊情况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对于小语种等重点扶持的学科,要以引进硕士研究生为主,特殊情况学历条件可以放宽到本科。

3.对于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再批准用人计划。

4.2011年度用人计划以教学、科研岗位为主,管理及教辅岗位不再批准用人计划。

5.辅导员岗位用人计划的制定由学生工作处会同各学院研究制定,计划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上报。

6.各单位上报的用人计划需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用人计划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7.认真填写《哈师大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附件1)和《用人计划理由说明表》(附件2)

8.上报计划单位请于9月29日前将“附件1”的电子版发至rscwxg@163.com,并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实验大楼1133室)。

联系人: 刘宪辉 王心刚

联系电话:88060380 88060198

人事处

2010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松北校区职工高层住宅26、27栋进户的通知
下一条:海外“巡讲”面试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