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北校区职工高层住宅26、27栋进户的通知
2010年09月22日  

各教职工:

我校松北校区职工高层住宅26、27栋已竣工,经2010年 9月 16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10年9月26日——29日进户,现将进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号原则: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职工住宅出售和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03】91号文件)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高层职工住宅出售方案》规定,江北校区高层26、27栋住宅选号按以下原则进行:

职工购房选号将采取微机抽号和交房款先后顺序并用的原则,即在学校通知限定的时间内集中交款的购房职工将按交款的先后顺序参加微机抽号,取得选房号的先后顺序。超过通知限定时间以后分散交房款的职工,按交房款的先后顺序选房号。微机抽号及顺延选号名单见财务处交款名单,各户型名单排序带星号为微机抽号人员,不带星号为顺延选号人员。(见附表)。

另,学校为引进人才及解决特殊问题、遗留问题需要预留各户型房号。

二 购房价格:

标准层(6层):1895.00元/㎡

楼层差价:六层为标准价,每增加一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加收30元,每减一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减收30元。顶层按标准价出售。(按测量报告建筑面积计算出总房款加减)。

三 选号进户时间:

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一)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

1、58㎡

2、100㎡

3、110㎡

(二)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1、78㎡

(三)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1、86㎡

(四)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1、车库

四 选号进户手续办理地点:

松北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基建办、财务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场联合办公。

五 选号进户所需材料:

1.购房款收据原件

2.购房人名章(宋体)或本人签字

六 相关费用:

1.补交(退)面积房款、补交(退)层差款

2.煤气管道初装费:2800元/户

3.住房维修资金:建筑面积× 32.00 元

4.包烧费:使用面积×40.35元

5.有线电视初装费: 300元/户,模拟年收视费:192元

6.代缴水费:100元/户

7.代缴预存电费:200元/户

注:可以刷银联卡

基建办

财务处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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