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第五十二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细则
2010年06月02日   学生工作处

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激励和表彰各代表团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第五十二届运会上顽强拼博,恪守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和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学生工作处决定在第五十二届运动会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评选细则如下:

1.服从大会主席团的安排。严格遵守时间,由学院负责人组织学生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坚持始终。

2.观众队伍的组织。各学院提前了解场地座次,由负责人统一带领进场,有序退场,不得在场内滞留;各学院分别统一着装,按照各自特色布置座位区,入座后禁止喧闹。

3.运动员的组织。运动员踊跃参加比赛,竞争意识强,服从裁判,讲究体育道德,进行文明规范的体育竞赛。

4.宣传、表演的风貌。代表团成员观看比赛演出时热情友好,给在场的运动员、表演人员真诚的鼓励;积极为大会做宣传工作,投稿数量多,质量高;为大会做精彩的演出。

5.检阅队伍的评比。检阅队伍组织有序、步伐整齐、口号响亮、气势高昂,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6.环境卫生的保持与清扫。各代表团成员不得携带零食入场,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注意保持座位区前跑道的整洁。午间休息时座位区内的整洁有序(包括物品的摆设、垃圾的清扫、人员的管理等)。

学生工作处

2010年6月2日

上一条:关于取消松北校区6月6号的停电停水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