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目前,我国一些省区特别是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重重困难。3月25日,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斗争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8号),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迅速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号召,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共青团员投身抗旱救灾斗争,号召团员青年每人捐赠一瓶饮用水,通过各种渠道把水送到灾区。考虑到我省与灾区路途较远,运送不便的实际情况,学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紧急动员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以缴纳特殊团费的方式为抗旱救灾做贡献,为灾区人民献爱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殊团费缴纳方式
特殊团费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捐献,由各学院团委统一汇总,于4月2日下班前送到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429)。各学院团委要对捐款人姓名和金额要做好详细登记,与特殊团费一并上报。
二、收缴标准
每个团员青年缴纳特殊团费1元,自愿为主,量力而行,多缴不限。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好此次特殊团费捐款工作,把此次缴纳特殊团费工作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我与灾区人民心连心”等主题团日活动,广泛动员全校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抗旱救灾工作。希望各级团干部、学生党员要率先垂范,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抗旱救灾做贡献,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
联 系 人:隋丽丽
联系电话:88060458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