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在校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2010年03月01日   财务处

各学院:

新学期在校生学费收缴工作即将展开,希望各学院一如既往地配合财务处,做好学生收费的催缴工作,督促在校生及时交费。学生最新欠费明细情况请各学院到财务处网站学生宿舍管理系统中下载。为了做好收费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如下事项:

1. 欠费的同学把需要交的费用存入学校为之办理的中国银行卡中,等待学校统一划扣,不用到财务处交费。

2. 没有上述交费卡的同学,持任意银行的银联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财务处不收现金。收费时间:

校区

日期

时间

地点

松北校区

3月1日-3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15-3:30

综合实验楼一楼收费科(进门走廊左侧)

江南校区

3月2日-3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15-3:30

江南校区旧主楼一楼财务室

阿城校区

3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15-3:30

阿城财务办公室

呼兰校区

学校不安排现场收费,请欠费同学存入交费用的银行卡中,学校划扣。

3. 请欠费的学生在上述时间到相应校区交费,逾期不交费,学校将取消学生注册信息,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相应规定给予处理。

4. 在校生住宿费已经通过学生宿舍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了调整,学生多交的宿费已于上学期期末退到学生的交费卡中,需要补交宿费的请按上述交费办法补交。个别由于申报信息有误应退而没有退费的学生,由辅导员开证明,并到相应校区舍务科盖章后,到江北校区综合实验楼一楼收费科办理退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0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退休人员申报医保异地居住资格及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申报定点医院变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0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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