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0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

各学院: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172号),2019年将启动赴俄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

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

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具体人选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申请流程

1.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2.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10月24日前将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500字)发送到联系人OA邮箱,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

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须与10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申请人于10月24日前将申请表1份、网报材料2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

2.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3。

3.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 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4.如申请人依托校际合作项目提交申请,请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时提交项目申请(附件4)。

七、咨询方式

(1)留基委项目负责人:黄老师010-66093933

(2)哈师大项目负责人:盖老师0451-88060297

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八、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1:《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申请表》

附件3:网报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4:项目申请书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0月10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271期行知青年讲坛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