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2019--2020学年校历安排,2月28日应为我校春季开学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精准到位,同时逐步恢复学校正常办公,学校调整了授课方式,定于3月2日开始线上授课,学生返校上课时间待教育厅批准后正式公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校教职工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位置,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持续保持战时响应机制和应急工作状态,把防控措施进一步抓实抓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二、弹性处理党政办公事务
1.自3月1日起实行弹性工作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总带班,副职校领导带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宿制度。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继续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各级领导干部要敢担当、做表率,统筹安排好本单位来校办公与居家利用网络办公人员,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2.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返校人员人数,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产业处、财务处等部门根据实际岗位需要,除必需工作人员外每天至少要有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岗值守,其他人员采取不见面线上办公方式开展工作,提倡预约方式办公。
3.返校工作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哈尔滨市社区对居民管理的相关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属返校教职工实现全时段管理,疫情期间实行“两点一线”(家和学校)上下班模式,中间不允许去别的地方。各单位须指定专人提前一天将批准返校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报保卫处备案。入校时需出示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检测体温,符合条件后方可由校园唯一入口(江南和兴七道街侧西门、江北学院路侧西门)进入校园。进入楼宇时须再次出示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检测体温,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
4.返校教职工要做好办公场所的防疫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卫生清洁、坚持每日消毒、通风;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接触,做好自身防护。为防止聚集,返校教职工要克服用餐困难,自行解决午餐。
三、统筹抓好线上教学工作
1.学校将于3月2日起安排4周网上授课,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要提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科学统筹,对教学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把准育人方向,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确保课程政治过关、质量过关。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和相关教学管理及教辅人员,要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的具体工作要求做好线上教学培训和开课准备。
2.为尽量避免人员到校聚集,提倡教师居家完成线上教学任务,因教学工作需要确需到校的教师,须提前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学院(部门)须对教师和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态、假期接触史、近期居住地、旅行史、返哈14天隔离等进行认真排查核实,登记相关信息,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入校备案表》,排查健康状况无问题后由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来校办公。各学院、部门须提前一天将批准返校教职工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四、有限开放学校科研场所
线上授课期间,学校科研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若有教师确因科研工作需要不得不进入实验室等场所进行科研活动,须履行个人申请、学院(部门)审批等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同样要遵守学校对返校教职工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实验室时出示审批单(需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检测体温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五、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水电暖保障。后勤管理处要24小时做好水电暖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环境卫生保障。产业处要对全校公共区域卫生进行全面保洁消杀,确保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每天至少清洁、消毒2次。确保办公楼宇洗手水龙头充足,配备必要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吹干机等设施。做好对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课桌椅等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3.通勤车保障。学校通勤车备有体温测量仪、消毒剂、垃圾桶,车辆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通风消毒。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通勤车辆的教职员工须全程佩戴口罩。通勤车发车时间:自3月2日起(工作日内)每日8:30江南车库发车去江北,16:00江北行知楼前发车回江南。提倡自驾车来校工作,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加强废弃物管理。设置标志明显的口罩(废弃物)专用垃圾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消毒处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处理,当日产生的垃圾务必当日运出校园。
六、提前做好学生返校准备
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车辆。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校园,并要求其立即就医。
2.继续安排专人统计师生员工每日所在地、行动轨迹、身体状况等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健康监测,自我感觉发热时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应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在校教职工每天晨午晚各测量体温1次,体温异常者及时就医。
3.做好校园医疗保障服务。在江南、江北两个校区设置观察隔离区,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提前做好隔离区修缮和必要设备的采购工作。
4.做好急需紧缺防疫物资的采购工作,确保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测温仪、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各项物资供货到位、准备充足。
5.学生食堂和浴池要抓紧筹划,实行错峰管理,尽量分解人员的密集程度。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返校前要做好公寓保洁消杀等工作。
6.在学生返校前,国有资产管理处要提前谋划,抓紧落实校内超市招标并投入使用的相关工作(或采取替代方案)。
7.凡是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关的工程项目因疫情原因暂未开工的要提前做好开工准备,经批准后适时开工。
8.在哈外的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合理确定返哈行程,打出返哈人员隔离时间的提前量,务必保证学生返校后的课堂教学任务正常开展。
9.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特殊情况必须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10.学校一旦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须立即上报哈尔滨市卫生疾控部门和省教育厅,同时协助落实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杀等防控措施。
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学校工作安排,并及时发布通知。
附:《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入校备案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