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2020年09月18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

各位留学人员:

9月1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公告(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20/202009/t20200917_488440.html),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如有问题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04/1582.htm

项目负责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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