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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启动2022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2】325号),为借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我国内紧缺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领域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优秀青年人才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借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我国内紧缺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领域专业人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或15-24个月(包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费用及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体育工作者;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在读,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请在申请时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八)申请人原则上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对派出前未达标人员,不予派出。
有关俄语达标方式详情可查看简章附件《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第8项“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说明。
三、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及说明请见附件。
2.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申请人的影像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收纸质作品(集)。
电子邮件中的文件应可通过Adobe Acrobat、Windows图片和传真查看器、暴风影音及微软Office办公软件打开或播放。建议使用PDF、JPG或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
申请人将影像资料以电子邮件附件(只接受一般附件,不接收超大附件)发送至ouyafei4@csc.edu.cn,同时抄送gjc87535504@126.com和1148792187@qq.com,邮件标题内容应为“提交作品资料:CSC学号+受理机构+姓名”,邮件正文中应写明:CSC学号+申请人姓名+留学专业。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3月10日-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3月31日前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表1份、网报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材料。
推选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受理单位选择“黑龙江省教育厅”。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
六、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
为达标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3月10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八、咨询方式
(一)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刘松、黄玥玢
电话:010-66093559/3933
邮箱:ouyafei4@csc.edu.cn
(二)哈师大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32,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1:选派简章
附件2: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