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10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

各学院:

2022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4月10日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国家留基委网上报名时间2022410-30日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1.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2.符合《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chuguo)规定的申请条件。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7.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8)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参照《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注意邀请函上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2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

2.院系推荐、网上报名

申请人通过院系审核后可登录国家留基委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2022年4月25日前将网报材料一式两份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1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整理归纳500字以内word版统一打包发至”OA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雨鸥邮箱”。

3.提交材料

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按照项目要求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5)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原件一份),统一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经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相关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5.《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申请人所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资格和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单位推荐表中的单位公章为学校公章,无需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收取后加盖学校公章。

6.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7.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政策、项目指南、选拔简章、材料准备说明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部门:出国留学选培部 电话:010-66093992/3553

邮箱:gyfx@csc.edu.cn

(二)哈师大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老师 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65,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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