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90),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按照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2023年拟选派并资助不超过30名中国优秀青年赴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留基委网申时无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和外语合格证明,先申请国家公派资格,再申请入学。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项目简章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等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美国圣母大学简介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创立于1905年,隶属于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是一所美国顶尖的公立研究型大学,被誉为公立常春藤,2022年U.S. News全球最佳大学前100。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https://www.ucdavis.edu/)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每年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
(二)资助计划与类别
1.协议名额:不超过30人/年
2.选派类别: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0人/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人/年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48-60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提供联培博士最长24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自第3年起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学生提供助教、助研等岗位等以帮助其获得其他资助(具体以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公布的要求为准 );提供联培博士开展研究工作所必需的资源和设备。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五)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七)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八)申请人如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程序并获得国家公派赴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留学资格,须自行按照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要求申请博士入学。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11月8日前提交1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或《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和2份中方网报信息平台材料。
(一)应提交网报信息平台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在
线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学校在线填写)
3.国内导师推荐信(学校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4.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生入学通知书/联培博士生邀请信(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
5.学习计划(英文)(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
6.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生导师简历(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8.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注:
1.请按以上顺序准备2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2.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3.申请人需向学校提交2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单位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单位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其电子信息由学校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国内导师推荐信
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无需提交。
4.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生入学通知书/联培博士生邀请信
此项为非必传材料。如申请时暂未获得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入学通知书,亦
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补充提交。。
5.学习计划(英文)
此项为非必传材料。申请时尚未开始向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申请博士生入学及尚未确定学习计划的,无须提交。
6.国外导师简历
此项为非必传材料。尚未确定国外导师的,无须提交。
已确定国外导师的须提交。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博士学习阶段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
7.成绩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8.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达到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中规定的英语条件之一。暂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补充提交英语合格证明材料。
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请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2年11月8日前,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或《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500字以内)发送到OA办公系统盖雨鸥邮箱,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受理单位选择“黑龙江省教育厅”。
2. 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应于1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3.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于11月10日前将网报材料、书面公函等申请材料同意提交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推选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
请表学院推荐意见栏针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4.省教育厅审核推荐
教育厅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于11月20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基委美大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5.国家留基委审核
留基委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程序,并将评审结果及获得奖学金提名人员名单告知申请人及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6. 申请人按照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申请博士入学或联合培养博士生邀请信。
7.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将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录取及学费资助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8.2023年4月15日前,奖学金获得者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确认是否接受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及合作奖学金资助。
9.2023年4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按照各自要求发放奖学金材料及正式入学通知书。
10.2023年5月起,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同时自行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安排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六、咨询方式
1.国家留基委美大事务部:联系电话:010-66093916/3950,Email:md2@csc.edu.cn/md1@csc.edu.cn。
2.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Email:xtao@ucdavis.edu。
3.哈师大项目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雨鸥,联系电话:0451-88060297,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90,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