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含二学历)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8年02月24日   继续教育学院通讯员刘兰芝

自考(含二学历)毕业证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且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在2018年3月1日进行自考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工作。按省学位办规定,须在取得自考毕业证三个月内申请学位,故请考生务必重视,错过此次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地点:哈师大江南校区(和兴路50号)物理楼314室

时间:2018年3月1日

电话:0451-88067346 88060204

需带材料:毕业证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的自考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三张二寸蓝色背景照片和与上交照片同版的电子版照片,要求以身份证号命名。(如材料齐全可以代申请)

符合条件的自考二学历的毕业生如果以上材料已交给所在院系老师,就不必重复申请,切记不要遗漏。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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