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19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简章》(附件1),国家留基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1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抵日后一般需参加预科学习,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具体以日方通知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54个月,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60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预科阶段(日方称研究生):2019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2019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正式工作人员。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于2018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6.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三、申请材料
1.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式两份)(附件1)
2.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一式五份)(附件2)
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一份)(附件3),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整理后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四、工作流程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69,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04/1192.htm
附件1:《2019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简章》
附件2:对外联系材料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