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25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通讯员刘丹妮

各学院: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19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简章》(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哲学、文学、艺术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日本研究相关)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为54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哲学、文学、艺术学,研究方向与日本研究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预科阶段(日方称研究生):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36个月。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预科阶段(日方称研究生):2019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2019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正式工作人员。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于2018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6.熟练掌握英语及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三、申请材料

1.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式两份)(附件1)

2.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一式五份)(附件2)

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一份)(附件3),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整理后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四、工作流程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70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附件1:《2019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简章》

附件2:对外联系材料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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