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黑龙江省招生简章
2009年12月31日   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招考办批准,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全省统一考试、学校单独考试两种形式。报考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报考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现将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1.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类)、美术理论、艺术设计理论﹞;绘画﹝中国画、油画、壁画、水彩画、版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艺术设计﹝城市景观、金属工艺、环境艺术、公共艺术、服装设计、平面设计、陶艺﹞;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类)音乐学理论、音乐编辑﹞、音乐表演﹝美声、流行声乐、民歌、西洋管弦、民族管弦、电子键盘、手风琴/巴扬、钢琴、现代乐器、艺术学理论、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师范类)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

2.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美术学(综合艺术(师范类))、绘画(书法)、绘画(雕塑)、绘画(雕塑(冰雪方向))、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表演(戏剧表演)、表演(戏剧编导)、音乐学(综合艺术(师范类))、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师范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动画(游戏制作艺术)、动画(摄影)。

二、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的报考条件

1.只报考我校校考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省统考,但必须取得高考艺术准考证。

2.报考表演(戏剧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60米、男1.70米以上;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男1.80米以上(综合素质优秀者,可放宽1-2厘米)。

3.报考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师范类))专业中的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音乐传承考生必须是我省蒙古、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锡伯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户籍证明,并提供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项目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传承人身份。

三、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的报名时间与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7日。

网址:http://zsb.hrbnu.edu.cn。

2.现场确认要求:本人持高考艺术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到我校江南校区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确认。

3.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以下时间均为2010年):

专业名称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绘画(书法)

1月9-10日

1月12-16日

美术学(综合艺术(师范类))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

绘画(雕塑)

绘画(雕塑(冰雪方向))

动画(游戏制作艺术)

1月15-16日

1月18-19日

动画(摄影)

表演(戏剧表演)

1月18-19日

1月21-24日

表演(戏剧编导)

音乐学(综合艺术(师范类))

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师范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现场确认时间均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办理。

各专业具体的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我校现场确认时发放的专业准考证。

四、录取原则

我校按以下两种方式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不含播音主持方向)、学前教育、动画(不含游戏制作艺术、摄影方向)、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音乐编辑)专业,将从专业课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余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将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课省考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或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1.音乐类科目考试由我校统一提供钢琴及CD机,其他乐器、乐谱及CD光盘由考生自备。

2.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

3.咨询(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0451-8806017788067377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rbnu.edu.cn

2010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单独考试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1.美术学院单独考试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

绘画(书法)

30

1.楷书默写30分

2.隶书临摹30分

3.书法创作(楷书外另选一体)40分

美术学(综合艺术(师范类))

40

1.基础素描40分

2.色彩写生40分

3.音乐特长展示20分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

30

1.服装设计20分

2.形体展示50分

3.才艺展示30分

绘画(雕塑)

20

1.素描头像40分

2.泥塑头像30分

3.雕塑造型(手绘)30分

绘画(雕塑(冰雪方向))

20

1.素描头像40分

2.泥塑头像30分

3.冰雪艺术造型(手绘)30分

2、传媒学院单独考试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

动画(游戏制作艺术)

80

1.设计素描40分

2.速写10分

3.命题创作50分

动画(摄影)

60

1.设计素描40分

2.速写20分

3.摄影理论知识40分

3、音乐学院单独考试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综合艺术(师范类))

40

1.声乐40分

2.器乐40分

3.绘画基础(素描)20分

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师范类))

30

1.面试(模唱、节奏模仿等)20分

2.传承技艺表演(少数民族考生:本民族语言声乐演唱、民族器乐、民族舞蹈、民族说唱等民族艺术(任选其二,每项40分);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演)

80分

表演(戏剧表演)

30

1.朗诵与命题朗诵40分

2.命题小品30分

3.演唱与形体30分

表演(戏剧编导)

30

1.命题编讲故事30分

2.作品分析40分

3.命题小品3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6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20分

2.专业主科(和声、钢琴曲写作、歌曲写作)60分

3.专业面试(乐器演奏、专业知识考察等)2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15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20分

2.专业主科(和声、旋律写作、电子音乐制作基本原理)60分

3.专业面试(乐器演奏、专业知识考察等)2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

50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20分

2.指挥50分

3.专业面试(声乐演唱、专业知识考察等)30分

上一条:党委书记张少杰在我省“第二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层论坛”发表主题演讲
下一条:2010年哈尔滨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冰雪项目报名考试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