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蔷薇》重拾遗失的自己
2017年06月24日   《哈尔滨师大报》

《金蔷薇》是一本让人拿起来就再放不下的书,起码对于所有文学爱好者来说是这样的。这本由二十篇文章组合而来的小说集是苏联著名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其语言瑰丽,清新隽永,不仅是作家总结文学创作经验的札记,更是一本饱含生活哲学的美文著作。

“金蔷薇”的名字由文集开篇《珍贵的尘土》中得来,讲的是关于巴黎清扫工夏米的故事。夏米本是军队里的一名士兵,因为生病被遣返,团长趁便将自己八岁的女儿——苏珊娜托付给他带回国去。在跨越大西洋的旅行中,夏米为了哄女孩儿开心,搜肠刮肚地给她讲述自己的回忆。他告诉女孩儿有一种用金子打造的蔷薇花,谁要是得要它谁就会得到幸福。到达法国后,夏米将苏珊娜交给了她的姑妈,只留下了一条从她辫子上解下来的蓝绸带作为纪念。他回到巴黎,尝试过很多收入低微的工作,最后成了一名贫穷且卑微的清扫工。多年之后,夏米与苏珊娜再度短暂重逢,他决定送她一朵金蔷薇。为了使苏珊娜得到幸福,夏米将珠宝作坊的尘土收集起来,筛出金粉铸成金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年老丑陋的夏米终于造出金蔷薇时,苏珊娜已经离开法国再也找不到了。

一个成年男子与小女孩儿的故事?不,这不是《洛丽塔》;一个丑陋下等人与美丽少女的童话?不,这也不是《巴黎圣母院》。在帕乌斯托夫斯基这里单单谈论爱情未免太过俗气,对于夏米来说,苏珊娜不仅仅是一种情感寄托,更是寻找自我、超越自我的动力源泉。他最终没能将金蔷薇送给苏珊娜,却在临死之前“用旧上衣的一只袖子捂住眼睛,暗暗笑了。”这笑容饱含了他对自己未曾虚度的一生的热爱,将与金蔷薇一起,在幽暗寒舍里熠熠生辉。

有时候,身份会影响一个人对自我做出公正判断,因为我们善于做自我定位,对自己设限。在探讨辞藻运用的文章《用刨花做的假花》中,作家写道:“同成年时代相比,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的世界对我们来说是很不相同的。在童年时代,太阳更温暖,草木更茂盛,雨水更充沛,天空更渺茫,而且每个人都有趣的要死。”不错,成长的过程也是遗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丢失了童真和想象力。作为一个殖民军团的大兵,夏米已经习惯了金戈铁马、枪林弹雨的生活,在护送苏珊娜在回国的路上,他看见了黛山静远,看见了海阔鱼跃,唯独看不见自己,而苏珊娜就像是一面镜子,透过她的反射,夏米才得以重拾那些已经被遗忘的珍贵记忆“英吉利海峡岸边的渔村、流沙、退潮后的水洼、有一口破钟的乡村教堂,以及他那给邻居治过胃病的母亲”。他做了与自己身份完全相悖的事情:粗犷的大兵——为八岁的小女孩儿梳头发、讲故事;贫穷的清扫工人——制成价格昂贵的金蔷薇。

从前读普希金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时只是不解,人会欺骗人,生活如何欺骗?后来才渐渐明白,生活的确也会说谎。在漫长的成长岁月里,真正的自我可能被掩盖了,被生活固化了。而在一切处于朦胧与混沌之时,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粗野的士兵或者满身鼠臊味儿的清扫工。

生活有时就像写得很糟糕的诗,有些辞藻华丽但却矫揉造作、有些高明深奥但却晦涩难懂、有些浅显易懂但却粗俗鄙陋。重要的是去伪存真,在重重迷雾中探寻生活本来的样子。作家似乎很喜欢用小女孩儿的形象来寓意生活中美丽、鲜活的一面。在另一篇短篇小说《一篮云杉球果》中,作曲家爱德华在森林里遇到了护林员的女儿,一个梳两根小辫子的小女孩儿,她正往篮子里捡云杉球果。作曲家被这一场景所触动,他答应送给女孩儿一份礼物,并且花费了十年时间创作出著名音乐剧以祝贺她年满十八岁。对比两个故事,无论苏珊娜还是护林员的女儿,都是美好生活的馈赠和启迪;无论是金蔷薇还是音乐剧,都是人们对生活的感悟和致谢。

《金蔷薇》用充满馨香的文字来探索文学创作理论,而二十篇精彩阐述无一不是对生活的总结和感悟。书的本身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是从散落在无限空间与时间的尘土中筛选出的金粉,是摇曳在文学花圃中永不凋谢的金色蔷薇。

(文/魏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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