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特定群体不能加分,不能限定内部人员报考。有专家分析,这是在清除事业单位“萝卜招聘”存在的土壤。
记者22日从这份指导意见中了解到,这个省的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禁止以各种形式规避制度规定擅自新进人员,禁止未经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向招聘单位和个人收取各类费用。
同时,严禁违规干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设置、招聘程序和方法确定、考试命题和评分等行为。审慎处理招聘单位干部职工亲属和临时聘用人员等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应聘问题。凡按规定不得应聘特定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明确劝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清理与公开招聘制度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不得实行给予特定群体加分、限定内部人员报考等有违制度公平的规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招聘单位应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程序办法,及时、准确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人员递补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有关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应聘资格等涉及应聘者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应按法定送达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并告知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