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新闻网信息发布规范
2018年09月26日   党委宣传部

哈尔滨师范大学新闻网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是学校发布有关教学、科研、文体活动等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是进行文化传播、反映校园文化氛围和进行师生上下沟通的重要平台。为确保新闻网成为一个安全高效的信息发布平台,使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实施校园信息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发布规定,特制定此规范。

一、新闻网信息分类

我校新闻网目前共设置了9个栏目、1个热点专题,具体如下:

(一)通知公告。包括学校和各单位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通报、提示、预告、公示、活动方案、值班值宿表、倡议书等。

(二)师大要闻。包括上级部门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召开的会议,学校举办的活动、召开的会议,学校领导直接参与的活动,学校、各单位及个人获得的奖励,各单位举办的综合性活动、会议等。

(三)教学科研。学校及各单位有关教学而举办的活动、召开的会议,学校和各单位召开的教代会,举办的教学比赛、教学讲座、教学检查,获得的教学奖项等。学校及各单位有关科研而举办的活动、召开的会议,举办的讲座、获得的奖项和成果等。

(四)招生就业。有关招生、就业方面的会议、活动、培训、讲座、奖项等。

(五)基层动态。各单位举办的有关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活动、讲座、报告会、演出、晚会、班会团活,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奖项等。

(六)校内链接。学校有关服务功能链接。

(七)国际交流。我校与国外学校互访、教学交流、留学生活动、孔子学院举办的活动等。

(八)媒体视角。市级以上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的学校、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

(九)人文原创。学校师生原创的各类文学作品(散文、诗歌、随笔等)、摄影作品、书法绘画作品、DV作品等。

(十)热点专题。根据党和国家重大活动设立专门栏目,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相关政策、法规和活动。

二、信息发布要求

(一)文字信息要求

1.政治性。稿件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服从学校大局,服务师生员工,以报道积极、健康、正面消息为主;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真实性。稿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主观与客观有机统一的原则,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和涉及的人物姓名、职务、职称、有关单位名称(一般要求全称或规范简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3.时效性。充分考虑新闻报道的及时性,做到在新闻事件发生后最短时间内及时快速报道,一般在新闻事件发生当天、第二天报道为宜。

4.规范性。符合新闻稿件的基本写作格式,具有新闻语言风格,结构清晰、合理,语言规范、简练,表述准确、流畅,讲究遣词造句;新闻类稿件标题要主旨鲜明,导语、正文、结语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公告类稿件要格式正确,标题、称呼、正文、落款要规范。

5.其他要求

(1)稿件中涉及人物的职务、职称一般只在第一次提到时出现。

(2)学校层面的活动,参加人员姓名只提到学校领导为止,其他中层干部只提部门名称,不提具体人名;学校其他重要活动,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3)各单位活动,主要报道学校领导的讲话内容,各单位领导讲话内容尽量简洁,力求言简意赅。

(4)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区级以上奖励信息可以作为推荐新闻发布在学校首页。

(5)稿件一般由各单位通讯员报送到学校,其他个人报送的稿件需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

(二)图片信息要求。

新闻类稿件一般应配发相应图片,图片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重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过程;内容包括活动现场、领导讲话、合影留念、文件影印照等;正校级以上领导可以发布单人照片;图片要色彩鲜明,构图合理;图片大小分两种形式,一般情况下大照片是500×375像素,小照片是350×263像素;原始图片以数码为主。

(三)视频信息要求。

视频画面清晰、流畅,声音自然;画面以352×288像素为主;视频时间一般不少于20秒。

三、信息发布流程

(一)各单位起草的新闻和公告类信息,要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由各单位通讯员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

(二)信息由新闻网管理者审核,报送主管领导审核后,签署《信息发布审批单》,在新闻网或官方微信发布。重要信息由校领导审核后发布。

(三)为保证评论内容的健康、合理、正确反映师生心声,师生发布的评论要由新闻网管理者审核后发布,评论一般不予署名。

四、监督管理

学校新闻网网页建设、维护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新闻网服务器由校长办公室信息中心管理和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监管新闻网建设和新闻信息发布;新闻网接受公众监督。

本规范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而定。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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