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黑龙江省“头雁”团队申报工作会议
2019年04月10日   研究生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黑龙江省“头雁”团队申报准备工作,让“头雁”更好地带领“雁阵”高飞,4月3日上午,按照校长孙立军的工作部署,学校召开了黑龙江省“头雁”团队申报工作会议。副校长臧淑英,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喜田,党委常委、工会主席李庆霞出席会议。国家“万人计划”人才、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ESI全球排名进入前1%的学科带头人以及校长办公室、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 会议现场

会上,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常务副院长郭长虹传达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头雁”团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头雁”团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并对“头雁”团队申报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臧淑英在讲话时指出,“头雁”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人才战略部署,采取“团队+平台+项目”的组织方式,按团队申报、以项目管理方式进行。我省对“头雁”团队有明确的要求,一是“头雁”人才是国家级层面高端人才或海外杰出人才,是行业领域内普遍认可的学术领军人物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二是支撑平台应是国家级平台,依托学科应是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包括进入国家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的一级学科或ESI全球排名进入前1%的学科;三是“头雁”或团队所依托的项目主要是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基础研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包括参与、牵头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四是“头雁”团队申报时要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具体的成果产出计划,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行动方案。

臧淑英强调,“头雁”行动是继“双一流”之后,我校又一个难得的发展契机。我校国家“万人计划”人才、省“双一流”建设学科、ESI全球排名进入前1%的学科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研究我省有关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做好未来几年的申报规划和充分的准备,条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条件暂时不完全具备的,要拿出具体办法,尽快补足短板。我们一定要抢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发挥好我校“头雁”的引领带动作用,带好“雁阵”,培育好“小雁”,使我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工作和科研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校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图片由100工作室提供,摄影:杨晓锋

上一条:江疆一家亲:我校召开新疆和田地区专项招录宣讲会
下一条:校领导带队赴东北四校调研“三全育人”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