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百名博士”公告
2018年01月29日   人事处通讯员李丽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46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0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9个,一级、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05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应聘人员本科毕业学校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根据招聘专业特点,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专业一致限制。

5.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含艺术类岗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获得最高学历学校相应专业学习一年以上(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

6.原则上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且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多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8.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10.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博士人员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享受安家费5万元;

2.可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金,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自然科学类6万元,工程技术类8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3日9:00-2018年4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②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③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8年2月3日9:00-2018年4月10日16:00。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硕士岗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至4月25日9:00-11:30,13:30-16:00。博士岗位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B区406室。(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3.现场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价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④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须盖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论文。

⑤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八、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九、几点说明

1.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

2.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妍 李洁

联系电话:0451-88060160,0451-88060196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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