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座谈会
2018年10月30日   法学院

 

(隋晶秋/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2018年10月13日公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结合教育部法学教指委2018年4月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1O日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法学院进行了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调研及研讨工作。10月27日上午,法学院在崇师楼D505举办优秀校友代表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充分发挥“朋辈教育”优势,围绕“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靠谁培养人”主题,帮助在校生开拓行业视野,促进校友间的沟通和交流。法学院院长苗正达,副院长隋晶秋,全体辅导员出席,邀请了法学院部分优秀毕业生代表参加,以及在校各年级学生代表也参与了此次座谈会。座谈会由隋晶秋主持。

座谈会伊始,隋晶秋就法学院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学院的发展现状做了详细介绍,同时介绍了各位优秀校友的基本情况,并对学成归来学子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从法学院腾飞、工作在各个领域的莘莘学子,满载着累累硕果为母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为法治人才的培养再做贡献。随后,由在校学生代表为返回母校的毕业生代表佩戴院徽并合影留念。

在座谈交流前,苗正达进行了简短精炼的开场致辞。首先对优秀校友重返母校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校友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广大校友的倾力支持,他在讲话中提到了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的渴望,对高校培养法律人才的期望,他希望学院的优秀校友能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群策群力为母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本次被邀请的校友有谨遵“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的要求从事法律教育工作的人民教师;有秉持着一颗公平正义的心投身于法律工作者行列的法官、检察官、监察员、人民警察、律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还有虽然没有从事与法学相关工作,在法学院学习的经历也为她当下的工作开拓了新思路的社会工作者;还有自主创业优秀的企业家。

毕业生们从学习能力、目标的确立、意志力、执行力、时间观念、身体条件、心智条件、人际交往等各方面逐一分享了个人心得和成长经历。他们认为在大学生活中,应当充分利用自己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时间,为自身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指出要在有所需,有所用时懂得开拓。希望在校的学生们无论是选择考研还是选择就业都要将眼界放宽,要合理利用自己充裕的课余时间开拓自身的视野,积极投入到社会实践中,深入接触社会新兴事物。要用勇气魄力坚定走完自己选择的道路,牢牢把握属于自己的未来。

毕业生代表们介绍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察委员会、人大、政法委各部门的职能以及目前所进行的改革。

同时还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方面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提出建议。在培养目标上,要发散学生的思维,不要仅局限于过去传统的公检法以及律师,当今社会是多元的,要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在课程设置上,一方面要重视理论知识的讲授,另一方面要多结合司法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标准;在实践环节上,毕业生代表们着重强调了教学实践与实习的重要性,尽量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有更多的机会实践,在学院的组织下有更能收到实效的实习,使学生真正了解法律职业。

另外,毕业生代表还非常关注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深圳智胜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总经理苏航(2003级校友)提出与学院共同建设深圳智胜知识产权实习基地、拟在法学院设立专门奖学金、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就业岗位等建议;深圳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莉娜(2003级校友)建议学院成立法学实践创新研究中心。

座谈会尾声,校友们表达了他们对学院以及在读学生最真挚的祝福,希望同学们能够坚持不懈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

最后,苗正达在总结中谈到,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要学会做出最适合自己的价值选择,并且要付诸实际行动去完成。希望在校学生能够从这次座谈会中有所感悟,有所收获,有所成长,并且表达了对往届学子未来生活的美好祝愿。

座谈会的举办,不仅展现了法学院毕业生的卓越风采,彰显了法学院培养人才的能力,而且给在校生提供了优秀的学习榜样,同时也促进了校友与本院的交流与合作,座谈会的举办见贤思齐,让我们同优秀的前辈们一道,携手并进,戮力同心,共创发法学院美好的明天培养出更多的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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